中國提出4項條件緩解中立緊張

環時:台灣代表處只改名還不夠

  【本報訊】據台灣中央社27日電報導,「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更名問題近日成為新聞,中國官媒環球時報社論稱,改名只是「換湯不換藥」,中國與立陶宛關係要止損,必須做到4項條件,包括「向中方公開道歉」。
  環球時報26日晚間發出社評,指有關台灣代表處改名的討論,很可能是立陶宛方面在「試探中方對新名稱的態度」,但這是「一種換湯不換藥的政治表演」,本質上仍是「在國際上制造『一中一台』」,立陶宛方面「不要對蒙混過關抱任何幻想」。
  這篇評論拋出對立陶宛的4項條件,以此緩解中國、立陶宛間因台灣議題而起的緊張關係。
  第一,讓「台灣代表處」從名稱到從事的活動以及活動的性質和方式,都回到中、立建交時立方所做承諾的框架內。
  第二,就此前的「錯誤」向中方公開道歉,宣布立、台關係是民間關係。
  第三,重申「一個中國」原則,以可信的方式確保絕不挑戰這一政治底線。
  第四,以實際行動消除已經在歐盟層面和國際社會產生的「惡劣影響」。
  環球時報社評認為,原則性問題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餘地,「如果立陶宛當局不徹底糾正錯誤,它放再多風,都只會將中立關係吹向更惡化的方向」、「立陶宛當局搞出的鬧劇最終會向國際社會證明:一個中國原則是不可能被逾越的高壓線」。
  路透社25日援引消息人士報導,為緩和對中關係緊張,立陶宛外長藍斯柏吉斯(Gabrielius Landsbergis)上週曾向「總統」瑙塞達(Gitanas Naus?da)提案變更「台灣代表處」的中文名稱,使其能如實反映英文名稱Taiwanese的字面意涵「台灣人」,但這需經台灣方面同意。
  藍斯柏吉斯26日則重申,並沒有相關意圖與計畫。
  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The Taiwanese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Lithuania)在2021年11月18日於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Vilnius)揭牌成立。北京以代表處名稱使用「台灣」一詞,其「損害中國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為由,持續對立陶宛外交及經貿強力施壓,甚至要求歐洲企業將立陶宛自供應鏈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