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僑偉:進口商品須有菲英語標識

  【本報訊】隨著消費者支出在耶誕節和新年慶祝活動之前加速,參議員張僑偉正在尋求修改菲律賓消費者法(第7394號共和國法),以加強消費者的權利並促銷旨在保護他們的措施。
  張僑偉在週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重要的是,消費者在為自己和親人選購產品和服務時有權做出明智的決定,因為這也將使合法企業能夠發展業務。” 
  張僑偉提交了參議院第942號法案或“增強消費者法”,修訂了第7394號共和國法,要求在允許進口外國產品之前,對用外國文字或語言書寫的產品標籤進行英語或菲律賓語翻譯。
  他指出,這也將使當局能夠確定產品是否符合所有其他標籤要求,並為消費者提供有關產品內容和來源的適當指導。
  擬議的這項措施還旨在擴大執法範圍,以關閉當場被發現銷售不合格和危險產品的 的機構。
  該法案還尋求擴大對激進營銷推廣的保護規範, 這些促銷嚴重損害了普通消費者購買產品和服務的選擇自由。
  張僑偉稱,該擬議法案旨在加強本國消費者的權利,並為整個經濟推動更明確的貿易準則。
  該擬議中的法案規定所採取的政策將考慮到八項基本消費者權利----基本需求權、選擇權、代表權、補救權、消費者教育權、安全權、健康環境權和知情權。
  該法案還闡明了消費者需要行使的責任。這些是批判意識,消費者採取行動主張並確保他們的權利受到保護而不是被利用,以及社會關注或更加意識到消費對其他公民的影響,環境意識和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