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此其時矣!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十月二十五日發表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他表示,特區政府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將於二零二四年內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
  為何李家超計劃於2024年內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香港基本法》23條規定,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香港國安法第七條規定,特區政府應當儘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
  2003年,民間人權陣線(民陣)發動遊行示威,據稱有四、五十萬人參加,反對立法會完成《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由於反對的人士眾多,導致立法會的23條立法工作未能完成。
  因特區政府尚未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缺乏國家安全法,因此,一些國外勢力和敵對份子鑽法律空子,於2019年以所謂“反送中”(其實是修改遣送法律)為由對特區政府發動進攻,行為之惡劣、態度之囂張前所未見。時任特首的林鄭月娥出面解釋,並作保證,還是未能使反對派政客滿意。後來發生“黑暴事件”,在機場見到來自大陸的人士就進行攻擊,導致香港法治社會瀕臨破產。後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並頒佈香港國安法,才制止反對派及其“黑暴”份子的違法行為。基本法規定必須完成23條立法,才能確保國家的安全。為此,特首李家超在十月二十五日發表的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中,表示將於二零二四年內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並頒佈香港國安法前,建制派主導的立法會計劃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但是遭到民陣等反對派的強烈反對,這些反中亂港分子在外國勢力的支持下舉行示威遊行,進行抗議,導致立法會的立法工作半途而廢,以失敗而告終。現在形勢不同了,在國安法頒佈後,反中亂港分子和外國勢力不敢抵觸國安法,對特區政府計劃完成23條立法不敢阻撓和反對。
  雖然現在香港頒佈了國安法,但是就法律制度來說,因尚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在國家安全方面出現漏洞,必須加以完善才能一勞永逸地解決香港和國家安全的根本問題。李家超的任期有五年,兩年過去了,只剩下三年的時間,如果不完成23條立法,時間一晃就過去了,一旦任期結束,23條立法願望就無法實現。
  在第二份施政報告中,李家超除了表示明年內完成23條立法外,還呼籲愛國主義教育先行。他表示,“政府亦會繼續加強全體公務員培訓,提升愛國精神和國安意識,讓公務員在複雜的國際形勢下,主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當前是香港回歸26年來的最好時期,尤其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和頒佈國安法後,反中亂港份子不敢恣意妄行,外國勢力不能利用香港缺乏國安法律製造事端,現在社會治安、經濟和政治形勢良好,是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的最佳時機。相信在立法會的支持下,特區政府明年內完成23條立法的工作一定可以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