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賭博惹的禍

  有人說:「小賭怡情,大賭傷身」。我覺得小賭大賭都不好,因為一旦上了賭桌,最終就沒有贏家。你越輸,越想撈回本錢,於是就輸得越厲害。這一點我深有體會。
  那是在幾十年前吧,有一年,我去外婆家拜年,跟一個年齡相仿的小朋友打撲克,輸一次一毛錢。那個小朋友打撲克比我熟練,每把都能贏。我越輸越氣,越氣越想把自己的壓歲錢贏回來。沒想到最後將所有的壓歲錢都輸光了,氣得我大哭不止。外婆勒令那個小朋友把錢還給我,但是他不肯。沒辦法,外婆又重新給了我兩塊錢。
  自那以後,我對任何形式的賭博都痛恨不已。因為我覺得賭博會上癮,贏了想贏更多,輸了又不甘心,於是不知不覺地就會走上一條不歸路,最終搞得負債累累,妻離子散、四處躲債、傾家蕩產,甚至家破人亡,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估計很多人身邊就有活生生的例子,結局都很慘!
  最近,計順市一名39歲的男子因為沉迷賭博,無法自拔,把自己的積蓄輸光以後,又開始向母親要錢了。母親不給,於是他就惱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刺向了母親,最終導致母親胸部受傷嚴重,流血過多而死。
  據悉,這名嫌疑人嗜賭成癮,經常因為向母親要錢而不得就毆打、傷害母親。這次竟然為了要錢將母親刺死,簡直太惡劣、太殘忍、太卑鄙了,那可是他的親生母親啊!世界上怎會有這樣的禽獸呢?真的是令人憤怒無比!目前,嫌疑犯已被警察逮捕,將面臨弒母的控告。
  所以說賭博真的不能沾,一旦沾上,也是很難戒掉的,只要有點小錢都想著去賭桌上撈回本錢,不傾家蕩產,不家破人亡,不大徹大悟,實在沒辦法回頭!中國法律对此有明文規定:參與賭博者,會被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的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若行為人是出於營利的目的,以賭博為業或聚眾賭博的,情節就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