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持有少兒性影像罪責 台衛福部:尊重立院討論

     【本報訊】據台灣中央社11日電報導,藝人黃子佼持有兒少性影像引發輿論撻伐,民進黨立委林月琴等人日前表態將提案修法,加重製造、販售、持有的罰則。衛福部今天說,尊重「立法院」討論;法務部則表示全力支持修法,且會提供相關法律協助。
    藝人黃子佼被發現透過兒少性影像網站「創意私房」持有兒少性影像,遭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緩起訴2年處分,並須支付國庫新台幣120萬元。外界認為現行罰則太輕,已有民進黨立委表態將研議修法加重製造、販售、持有的罰則。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副司長郭彩榕今天出席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過去持有兒少性影像只有行政罰,去年修法時才改為刑事罰,最高可處一年有期徒刑,不過這次事件各界檢視後認為刑度依然過輕,這部分將尊重「立法院」的修法討論。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則說,衛福部是修法主管機關,但法務部全力支持修法也尊重衛福部意見,將提供相關法律意見與協助,使其符合罪責相當性及比例原則。現行「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之1規定,持有兒少性影像者,最高可處一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是否會提出政院版的「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草案,「行政院」性平處說,仍要請主管機關衛福部和法務部就罪責聆聽各界意見,尊重大家的看法,再提出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