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獎舉報

  香港住房的租金和房屋售價高昂,無能力住進商建房屋的人,可以申請租住政府公屋。有數據顯示,全港約有二百萬人居住在分散於全港各區約八十萬個公屋房。而在二零二零年九月底,約有十五萬多宗租住公屋申請。
  目前向政府申請租住公屋的人十分多,政府興建公屋的進程短期內應付不了,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五、六年,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三年左右。申請者由填表申請至獲批進住最少要五、六年或更久,比起回歸初期的三、四年增加近倍,引起急需獲得住房的市民不滿。
  申請政府公屋的條件是低收入,當居住者的毎月收入達到一定限額,或財産超過一定程度,便要多繳付半倍、一倍或數倍租金,上升到更高限額便要遷出公屋,讓其他合乎資格的人入住。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底,全港共約有二百萬人居住在位於全港各區約七十九萬九千個房委會的出租公屋、暫時中轉(待轉住出租公屋)房屋單位。在二零二零年九月底,約有十五萬六千多宗一般租住公屋申請,以及約十萬多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 
  合資格入住公屋的人越來越多,也就是說貧窮人口增加,政府如何因應?增建公屋是唯一方法,但政府寧願每年花以數十億計的港元收容偷渡入境的外國難民,也不肯加快興建公屋,反而採取一項省錢的方法,鼓勵市民檢舉家産及收入超過標準的人,即所謂「富戸」,或叫富了起來的公屋住戶。
  檢舉的內容為:收入及財富超額、在香港及內地、台灣、家鄉、海外擁有存款、貴車、房產,利用公屋打麻將及賭博,做買賣或非法行為等。
  檢舉者要報上真名和聯絡方法,經調查屬實,政府成功收回公屋後,檢舉者可得三千元獎金。香港政府為了應付眾多的申請入住公屋人士,不是採取增建公屋,而是鼓動公屋居民互相檢舉,很多明理人士認為這樣做將引起鄰裏互相猜疑,不利和睦,政府施政採取「陰招」,非常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