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作出不利於加牙淵省長裁決

  【本報訊】最高法院裁定,選舉署(Comelec)在駁回取消加牙淵省長萬雷•曼巴競選資格的請願書時嚴重濫用了自由裁量權。
  上週,最高法院全體會議批准了撒拉•羅斯•黎俞斯曼-勞拉女士提起的調卷申請。她對選舉部門駁回她取消曼巴參加2022年5月的地方選舉資格的請願書提出質疑。
  最高法院將案件發回選舉署全體會議重審,以便妥善處理黎俞斯曼-勞拉的請願書。
  該法院新聞發佈辦公室在簡報中稱:“它認為取消資格的請願書已按時提交。”
  當尋求對此事的評論時,選舉署主席喬治•加西亞告訴媒體,該部門首先需要閱讀整個判決,因為選舉署還有涉及雙方的懸而未決的案件。
  黎俞斯曼-勞拉和曼巴都曾是省長的候選人。2022年5月,黎俞斯曼-勞拉提出請願書,以賄選和非法支付公共資金為由,要求取消曼巴的參選資格。
  後來,曼巴以最多票數當選加牙淵省長。
  2022年12月,在發現大量曼巴違反《綜合選舉法》第261(v)節的證據後,選舉署第二分庭取消了他的參選資格。該條款規定,禁止在競選期間未經授權發放、支付或支出公共資金,
  不過,選舉署全體會議於2023年3月推翻了這一決定,裁定黎俞斯曼-勞拉的請願書已過期。
  這促使黎俞斯曼-勞拉向最高法院提交了請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