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收費管理委員會(TLB)、陸路交通局(LTO)和交通部(DOTr)發佈了一份聯合備忘錄,10月1日將開始對駛進高架公路或高速公路上沒有射頻識別(RFID)設置或賬戶餘額不足的司機處以罰款。
備忘錄規定,第一次違規者將被罰款1000披索,第二次違規者將被罰款2000披索,第三次違規者將被罰款5000披索。同樣的罰款也將適用於使用負荷不均衡的收費公路的駕駛者。其目的是要使沒有RFID的司機遵守規定,以減少收費站的瓶頸和延誤。
由上述三個單位發佈的備忘錄可能體現了政府相關部門的政治意願,在對非RFID用戶和低餘額用戶進行鞭笞時,同時也使高速公路經營者留下了鞭笞的痕跡,這應該是始所未料的結果。
如果從網上的大眾媒體上和平面媒體看到對運營商的負面評論和詛咒,可以肯定地說,收費管理委員會、陸路交通局和交通部的這份備忘錄對運營商造成的損害是空前的。突然之間,網民們開始反映和控訴他們在各種高速公路上遇到的每一個可以想象到的違規或缺點。而受到嚴重批評的應該是San Miguel Corp。
某家英文平面媒體的評論說:“政府此舉顯然是對Skyway運營商San Miguel Corp的回應,該公司將車輛在收費站排長隊歸咎於充值,要麼是車輛沒有安裝自動收費卡,要麼是自動掃描錢包中的餘額不夠。然而,SMC在其運營的優質道路上經常出現不便,卻以司機疏忽爲明顯的藉口,誤導了政府和公衆。”
菲律賓自由工人聯合會針對此備忘錄指出,拒絕或取消單一現金通道可能違反了“法定貨幣”法。換句話說,法律規定在菲律賓的交易或收費必須接受菲律賓共和國發行的現金。
雖然有些公司的車用在南、北高速公路的RFID都與銀行信用卡直接掛鈎, 可以直接充值,但大多數人不使用他們的信用卡,因爲擔心未經授權的使用,許多人依賴於Gcash和加載需要。
客觀地說,車輛沒有射頻識別(RFID)標籤或賬戶餘額不足,這是車主的過失,然而罰款的對象卻是司機,非常不公,正是菲律賓諺語中的“Hampas sa kabayo, latay sa kalabaw”(其意如同中文的“烏狗吃食,白狗當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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