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碩博學位貪污案件 台灣兩高校教授遭起訴

  (香港新聞網電)台灣高雄科技大學教授唐惠欽、王嘉男被控收錢幫指導的碩博士生找槍手代寫論文,其中唐惠欽不僅“賣學位”還涉嫌性侵、猥褻女博士生。台灣橋頭地方檢查署16日偵結,依貪污罪嫌起訴兩人,唐再加一條“妨害性自主罪”,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至於購買學位的學生,也一併以貪污起訴。據了解,該案也是台灣首件在碩博學位上違反學術倫理,遭貪污罪送辦的個案。
  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16日指出,王嘉男、唐惠欽分別擔任高雄科技大學1名博士生及5名碩專生的指導教授及學位考試委員會委員,雙方達成合議並分別自2019年及2023、2024年間交付、收取博士生新台幣32萬多元、碩專生10萬元後,由王、唐2人各自找寫手替學生撰寫學位考試論文,並護航通過學位考試,分別取得博碩士學位。
  台灣橋頭地方法院考量王嘉男、唐惠欽均坦承犯行,且王嘉男手機等物品及銀行帳目資料已被檢調搜索並扣押,裁定王嘉男20萬元、唐惠欽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禁止與案件有關人聯繫與接觸,至於鄭姓學生則以5萬元交保。其中,唐惠欽不僅“賣學位”,檢調還發現他在2015年於指導一名女博士生時,涉嫌利用學位要脅性侵猥褻女博士生。
  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16日偵結,認定兩人構成“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另6名碩博士生則觸犯“交付賄賂罪”,涉案8人均依貪污罪嫌起訴,另唐惠欽因涉嫌性侵女學生,再加一條“妨害性自主罪”,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校方於16日聲明中強調,檢調單位對涉案之教師,秉毋枉毋縱之態度,已由三級教評會依“教師法”對唐師作暫時停聘三個月之處分,王師部分仍在三級教評審議程序中。此外,關於唐姓教師涉犯“利用權勢性交罪”,本校已啟動校安通報,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開啟校內之性平調查。同時也呼籲在尚未判決有罪之前,秉持公正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