褻瀆行為不能容忍

  近年來,本國因為受到經濟不景和治安不佳的影響,亡人節期間,孝子賢孫已不像以往一般,大清早就到先人墓前掃墓,到下午4時過後才離開,而是連中午都不再於義山或墓園裡用餐,大約上午9點左右就回去。那些先人有墓厝的掃墓者,一看時間差不多就開始收拾東西;先人長眠處只是普通墳地者則會等到蠟燭燃盡。
  之所以要等到蠟燭燃盡,是因一般會有人盜竊家屬為紀念已故親人而在墓前點燃的蠟燭。這些人有的是在義山或墓園裡伺機渾水摸魚的閒人;有的則是幫人看守墓厝的散工,他們盜竊他人墓前的蠟燭是要拿去賣。除了蠟燭,他們也會偷竊供奉在墓前的祭品或者貢品(atang),盜竊這些東西的目的是拿來吃。
  中國人或華人的傳統習俗,是孝子賢孫掃墓時在墓前供奉的食物,離開時會帶回家吃,惟菲律濱人則會把這些食物留在墓前,以驅除邪靈。很多人都認為,這種偷盜行為是對傳統信仰的褻瀆,應該被嚴厲禁止和懲罰。
  即使是華人,不少人不管是在這裡土生土長,抑或是來此定居多年,大多數都已入風隨俗,亡人節時也有從事在先人墓前供奉“atang”的習俗。他們掃墓完畢後,定會把墓厝的大門鎖好,但很多人都會多配一把鑰匙給守墓人,方便他們平時能夠進入打掃。
  相信他們大多數都會告訴守墓人,蠟燭燃盡後可以拿“atang”去吃,以免浪費。這些人相信是食髓知味,所以看到那些沒蓋墓厝的墳地前置放的“atang”,也會拿來充饑。其他在墓園渾水摸魚的閒雜人等,亦會有樣學樣。
  盜取他人墓前的貢品,是很不道德的行為,但這些人平常也很少能吃到一頓像樣一點的飯,反正那些貢品遲早也會壞掉,所以雖然他們的做法不對,惟還是情有可原。可是那些盜竊他人墓前未燃盡的蠟燭去賣的行為,則是非常不道德,可恨至極!所謂死者為大,即使他們的亡靈並不能把那些蠟燭當飯吃,但那是人家晚輩對先人的一點心意,絕不能容忍這種褻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