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合作社免徵地方稅項

  【本報訊】能源部(DOE)週三表示,奉行國家電氣化署(NEA)財務和運營標準的電力合作社將豁免地方政府所課徵的稅項。
  DOE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它和財政部新簽署的聯合備忘錄規定,電力合作社可以獲得優先權,並且必須獲得NEA頒發的年度合規證。
  此認證表明合作社奉行財務和運營標準。
  為獲得證書,電力合作社必須保持較高的收款效率、實現正淨值、滿足系統可靠性和系統損耗標準,並實施電氣化項目以實現100%的客戶連接。
  它也必須如期召開年度會員大會和地區選舉,并提交完整且及時的規定報告。
  羅智惹說,豁免意味著地方電力合作社現在可以撥出更多資金來提高電氣化程度並改善其服務。
  他說,「通過降低這些成本,可以讓他們專注於擴大電力供應,特別是在未服務和服務不足的地區,確保不讓任何菲律賓家庭掉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