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為何咬人?

黃國鵬

  中國著名的相聲演員薑昆在傳統農曆年的除夕夜表演的相聲——《虎口遐想》或許讓億萬電視觀眾笑聲不斷,然而,兩天後,中國農曆雞年的第二天,浙江省寧波市卻發生了真人版的“虎口事件”,掉進虎口的人可就沒有“遐想”那樣幸運了,一命嗚呼死於老虎的口中。
  寧波老虎咬死人事件發生後,輿論似乎沒有給予同情聲,相反卻是指責聲四起,難道人們就沒有一點同情心?看來也並非如此,有媒體指出,這是“不守規矩”付出血的沉重代價。
  報道稱,一名男子張先生帶著妻子和兩名子女大年初二到寧波雅戈爾動物園遊玩,這名身為人父的張先生為了逃票,竟然不顧警示牌,從後門翻越動物園外三米高的圍牆後再攀爬三米高的圍欄進入老虎散養區,結果被老虎活活咬死。事發後,家屬卻理直氣壯地稱:動物園管理有漏洞,不能給人翻進去的機會。
  筆者對老虎咬死人的悲慘劇深表同情,對無辜家屬的遭遇也深感憐憫。但是,一個帶著妻兒的成年男子為了那區區的一百多元門票,竟然破壞規則——明知山有虎卻上虎山行,顯然註定要付出沉重的代價。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老虎咬死人事件濃烈的血腥味尚未散盡,又一起慘劇重演,在令人扼腕的同時,輿論是否也可以撻伐那一小撮不守規則的人?!
  明知不可為,卻要硬生生冒著巨大生命危險地徒手翻越三米高的重重圍牆,測試警示牌的真假?挑戰老虎的獸性底線。事件發生後,家屬卻又能“理直氣壯”地指責動物園“不能給人翻進去的機會”,這樣“邏輯”誰能保證類似的悲劇不會重演?這樣的“母傳身教”又如何能使下一代遵規守紀?倘若照此“邏輯”推理,毒販“沒有罪”、強盜也“沒有罪”,殺人越貨更無需負起“刑事責任”,因為社會給了罪犯犯法的“機會”,因此,通通都可以赦免。
  其實,不守規則和秩序的例子枚不勝舉。購票時人多需要排隊,有人卻硬是要“後來先到”,造成秩序混亂;駕車行駛在狹窄的街道,本應按照順序等候通行,可是有的司機卻爭道搶行,造成交通堵塞;海邊或河邊警示牌明明寫著:危險,禁止下水游泳。有人卻敢於鋌而走險,“奮不顧身”,造成溺亡後經過媒體的廣泛報道,卻又有人“前僕後繼”,令人匪夷所思,難道需要猛虎把守,才能將那些不守規則的人嚇退?
  可是,連有猛虎把守的虎園都有人敢於冒更大的風險去試探老虎的兇猛,現實的老虎顯然不是相聲演員薑昆輕鬆談笑的“遐想老虎”。老虎倘若失去獸性就不是老虎了,而人失去人性就成了獸。但是,人與老虎的爭鬥顯然不是一個級別的戰爭,人入虎口,侵犯了猛獸的領地,難道可以指責老虎的“獸性”嗎?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