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炳山
今年是鄭成功收復台灣355周年。
跨海東征,驅逐荷蘭殖民者,收復我國寶島台灣是鄭成功一生中最輝煌、最偉大的壯舉和功績。
台灣自古就是中國的領土。早在兩千多年前,中國人就在台灣開發生息。三國時期,東吳曾派兵抵達台灣巡視。南宋時期,澎湖已納入中國版圖。元、明時期,又在澎湖設立巡檢司,負責台澎事務。
明朝天啟二年(西元1622年),荷蘭殖民者侵佔福建澎湖。明天啟四年(西元1624年),荷蘭殖民者又侵佔我國寶島台灣,並經常侵擾我國東南沿海。自荷蘭殖民者佔領澎湖後,經常「乘帆出沒,擄掠漁船,焚毀民廬,殺人如麻,與國為敵。」①是年十月十八日,荷蘭侵略者侵犯中左所(廈門),燒毀船舶70艘。二十九日,又焚毀兩個大村莊,殺死全部村民。他們在福建和廣東沿海大肆搶奪、殺人、放火、致使福建「洋販不通,海運梗塞,漳泉諸郡,已坐困矣…商漁並遇荼毒,村落相顧驚逃。」②明天啟三年(1623年),荷蘭侵略者侵擾福建沿海,搶奪漁船600艘,擄掠1400人,將他們押運到澎湖,強迫他們搬土石、築碉堡,在荷蘭侵略者的殘暴奴役下,死亡許多人,至第二年,只剩150人。荷蘭殖民者又將這些人押運去印尼的巴達維亞當苦力。抵達巴達維亞時,只剩下33人。荷蘭侵略者的種種暴行,連侵佔澎湖的荷蘭將酉宋克(Martemsonek)也自己供認:「我們在中國沿岸的掠奪行為,激起了全中國的憤怒和反抗,把我們看成和謀殺者、暴君、海盜一樣。」③
荷蘭侵略者佔領台灣後,立即對台灣進行野蠻的、原始的殖民統治,殘酷壓迫和剝削台灣人民,使台灣人民過著牛馬不如的生活,苦不堪言。多次起來暴動和反抗。其中規模最大的一次是1652年(清順治九年、明永曆六年)的郭懷一起義。但是,這些起義均遭荷蘭殖民者的殘酷鎮壓而失效。
清封建王朝對台灣人民的疾苦漠不關心,而且與荷蘭殖民者互相勾結,準備共同出兵,來進攻和消滅鄭成功及其軍隊,真是無恥至極!
1659年(清順治十六年、明永曆十三年),鄭成功北伐失敗,不得不率部退金、廈一帶。此時,他雖還擁有相當強大的軍事實力,特別是擁有水師在海上作戰的經驗和優勢,但占地不廣,僅擁有廈門、金門、南澳和沿海的幾個島嶼,軍隊的糧餉、物資供應存在很大的困難。「金門寸土,不足養兵;廈門內城,奚堪生聚」④,因此把目光投向隔海相望的寶島台灣,準備跨海東征,驅逐荷蘭殖民者,收復我國寶島台灣,作為反清複明的基礎。
可是,當鄭成功提出複台的宏偉計畫時,一開始卻受到軍中一些高級將領的反對。《台灣外志》記載:1660年(明永曆十四年、清順治十七年)六月「成功雖喜大勝(指大敗來犯的清安南將軍達素),終苦彈丸兩島,難以抗天下兵。集洪旭、馬信、黃連、王秀奇、陳輝、楊朝棟、林習山、吳豪、馮澄世、蔡鳴雷、薛聯桂、陳永華等商議:若得有一處,方可以進戰退守。諸人無以應,但持南北固守為對。功曰:『吾聞台灣離此不遠,意欲整師奪踞。何如?』吳豪(宣慰鎮)曰:台灣前乃曠野,故太師(指鄭芝龍)曾寄跡其間。今為紅毛(指荷蘭殖民者)盤踞,現築城兩座:一在赤嵌,一在鯤身。臨水設炮台,又打沉夾板數只,迂回曲折折於內港。凡船欲入者,必由炮台經過。若越此,則船必觸船沉夾板而破。堅固周密,將二十餘載。取之徒費其力。』成功聞言亦中止。」⑤鄭成功東征複台的設想雖遭吳豪等將領的反對,但並沒有放棄此設想,而把思考的重點放在如何對付荷蘭殖民者的炮台和軍艦。
1661年(明永曆十五年、清順治十八年)正月,在台灣的荷蘭殖民當局擔任通事(翻譯)的何斌(南安縣人),到廈門覲見鄭成功,對鄭成功說:「台灣沃野數千裏,實霸王之區。若得此地,可以雄其國;使人耕種,可以足其食。上至雞籠、淡水、硝礦有焉。且橫絕大海,肆通外國,置船興販,桅舵銅鐵不憂乏用。移諸鎮兵士眷口其間,十年生聚,十年教養,而國可富,兵可強,進攻退守。真足與中國(清兵)抗衡也。」⑥並從袖中拿出一張台灣地圖獻給鄭成功。又介紹台灣人民遭受荷蘭殖民壓迫和剝削的情況,說鄭成功大軍一到,台灣人民一定會擁護和起來幫助,驅逐荷蘭殖民者、收復台灣的行動一定會成功,唾手可得「。鄭成功聽了何斌的建議,看了何斌敬獻的台灣地圖,非常高興,滿心豁然,起撫何斌的背說:「此殆天之使公授餘也!自當重報。汝勿揚聲,吾自有成算。」⑦遂留何斌在軍中,秘而不宣。
經過深思熟慮,特別是聽了何斌的建議,詳細看了台灣的地圖,鄭成功對如何複台已經成竹在胸、就再次召開文武官員的高級軍事會議,商討進行東征,驅逐荷蘭殖民者、收復台灣的問題。吳豪仍然反對東征複台的計畫,起身說:「前日藩主(指鄭成功)曾以台灣下問,豪已經細稟。非豪之不用命,怎奈炮台厲害,水路險惡,縱有奇謀而無所用,雖欲奮勇而不能施,是費其力也。」鄭成功聽後批評吳豪說:「此常俗之見,不足用於今日」。黃連附和吳豪的意見,亦被鄭成功批評:「此亦常見耳!」⑧
會議經過認真討論、嚴密規劃後,通過了進行東征、收復台灣的計畫和實施方案。
會後,鄭成功立即調兵遣將,備足戰船,儲存糧食,做好東征複台的各種準備工作。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