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同婚「釋憲」爭議延燒

呂秀蓮稱大法官應向社會道歉

  【香港中通社7月17日電】 台北消息:台灣地區之前通過同性婚姻「釋憲」案,引發的廣泛爭議持續延燒。前副領導人呂秀蓮近日就此表態,批評大法官不應該針對法律沒有規定的條文宣佈無效,「應該跟社會道歉」。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呂秀蓮日前在網絡上公佈影片,從蔡英文上任以來許多重大政策的推動,包括「一例一休」、年金改革、同性婚姻等現象提出批評。她說,「大法官不應該走在‘立法院’前面」,不應該針對法律沒有規定的條文宣佈無效,「大法官應該跟社會道歉」。
  呂秀蓮稱,在同性婚姻推動過程中,她曾經表達好幾次,可以體諒全體人口當中占百分比不多,但也是相當可觀的人,是屬於第三性,沒辦法像一般男性、女性,要尊重他們的權益,但要知道這是社會的少數,這是傳統的問題,社會教育絕對比法律更重要。
  呂秀蓮認為,即使是法律的修法,「立法院」是立法單位,應該走在司法單位之前。她還質疑,為何大法官急匆匆做成決議,宣告民法無效?她說,大法官會議的這個決議,有很多人認為會議的解釋文才是「違憲」。
  呂秀蓮指,《民法親屬篇》是1930年在大陸制定的,規定有男女締結婚約,但也沒有拒絕同性不可以,沒有這樣的規定。只能說,它沒有規定,不能宣佈它「違憲」,沒做的事、沒寫的條文怎麼叫「違憲」呢?大法官會議要宣告法律無效,是針對具體規定的法律條文來審判,不是針對「法律沒有規定」來宣佈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