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開始實施

TRAIN與罪惡稅法律

  【本報訊】海關局(BOC)指示了其各地區稅務司和官員們從嚴實施在其電子對移動系統(E2M)的「加速與包容稅改」(TRAIN)法和罪惡稅法,以確保在今年較佳的徵收額。
  對來自於海關局長藝禮洛(Rey Leonardo Guerrero)先生的指令採取行動,海關局管理資訊系統與技術小組主任李(Jeffrey Ian Dy)先生就有關在TRAIN法和罪惡稅法之下更新的產品消費稅稅率簽發了一項備忘錄。
  所有國內和進口的煤炭每公噸被徵收一百比索的一個消費稅稅率。
  潤滑油和潤滑脂,包括但不限於對潤滑油和潤滑脂的基本原料;高真空餾分、芳香提取物和其他類似製劑,以及對潤滑油和潤滑脂的添加物--不論這種的添加物是否為以石油為基礎--現在每公升或每公斤的容量將被徵收九比索的一個稅率。
  九比索的相同稅率將施加於經過重新加工、精煉和回收的本國生產或進口油類;每公升的加工天然氣;每公斤的蠟和石油;每公升用於提供動力的變性乙醇以及每公斤的瀝青。
  根據海關局指出,石腦油、一般汽油、熱解汽油以及進口無鉛高級汽油以每公升九比索的一個消費稅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