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平權團體促蘇貞昌 提出以同性婚姻法案

  【香港中通社1月16日電】台灣的婚姻平權大平台等多個平權團體,16日呼籲台灣新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提出以“婚姻”為名義的同性婚姻法案。
  2017年5月台灣大法官“釋憲”,提出行政與立法機關需要在兩年內修正或制定法律,讓同性二人依法結婚;不過,2018年底台灣“公投”,主張“婚姻應限定一男一女結合”的提案獲得多數支持。蘇貞昌挺同婚色彩鮮明,面對主流民意,“同志”(同性戀)如何結合再次成為爭議話題。
  日前,反對同性婚姻的團體主張以“同性共同生活法”處理“同志”關係,而非另立專法;並向立委遊說修法方向,多次赴“行政院”溝通討論,也提供法案草案,要求執政當局不能改變婚姻一男一女定義。
  支持同婚的陣營發起反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鄭智偉表示,過去一年,台灣社會因婚姻平權、性別平等教育等議題,有很大的撕裂,希望新“內閣”能有智慧、有魄力,讓台灣的同婚政策符合平等、人權精神。
  鄭智偉並說,很多“同志”父母希望社會可以平等對待子女,如果提出的是“同性伴侶共同居住”概念的法案,到過年過節時,爸媽會不知道怎麼跟親戚形容自己的小孩跟同性結婚,無法符合台灣生活脈絡。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常務理事許秀雯呼籲,法案名稱必定要稱之為婚姻,而非伴侶、共同生活或家屬,跟婚姻配偶相關權利義務要實質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