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自由

  英國政府與歐盟達成的“脫歐”協定,已被英國下議院大比數否決。
  香港前特首梁振英在社交媒體發帖文評論說,這「凸顯了有民主沒有集中的制度性問題」。有民主沒有集中,的確是類似“脫歐”這樣的重大問題決策過程的一大缺陷。
  英國的脫歐問題紛擾了兩年,對於英國民眾、甚至政客來說,脫歐的前景如何,仍不甚了了。儘管兩年前的公投很多人表達了意見,但那些意見並非是充分了解脫歐議題及其產生的諸多影響之後的慎重決定。難怪很多人投票後又說後悔了。
  將這樣複雜的重大議題,僅僅交付全民投票,無異兒戲。在缺乏社會共識和對脫歐影響預見充分的情況下,即便是重新舉行一次公投,也依然解決不了問題。
  中國政府曾經採納的民主集中制,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如此循環往復的過程,才是真正利國利民的決策機制。當然,這樣的決策機制需要有一個前提,就是一黨專政,而且這個黨必須要代表最廣大民眾的最根本利益。
  香港泛民主派經常喊“要民主”、“要直選”的口號,其實他們僅僅是為喊口號而喊口號,並不明白所謂“民主”對香港來說意味著什麼,或者即便明白也不在乎。
  香港一直以“自由經濟”聞名世界,已經連續24年蟬聯全球最自由經濟體。這說明什麼?說明香港的政治制度是為“經濟自由”而設定的,一切為“經濟自由”服務,要從政治上、法律上,將妨礙經濟自由的各種障礙最小化。
  經濟自由度大,最直接的受惠者是商界。如果要修改政治體制,建立所謂的直選民主制度,勢必會壓縮商界的利益,損害經濟自由度。至於間接影響,如就業、樓價、金融市場,甚至整體經濟會否受到牽連,就難以預料了。
  當然,不破不立,以損害經濟自由度為代價,謀求更公平的香港社會,也不是壞事。但問題是,香港泛民陣營並沒有一整套社會治理方案,來因應“民主”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