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罪羔羊

  有時候發生了一些事故,就想到「替罪羊」。
  代罪羔羊,原指猶太教信徒於贖罪日時,根據《舊約聖經‧利未記》的記載,若有人犯了罪,則需找一隻沒有殘疾的羊為供物,按手在羊頭上,並將羊宰殺,表示自己的罪過由此羊代受,然後祭司用指頭蘸些羊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現在普遍意指在某錯誤事件上,替代犯過者承受責任、受罪受罰的無辜人,即替罪者。
  然而,在社會上「代罪羔羊」是作為一種源由已久的政治理論,最早持代罪羔羊理論者認為,某些戰爭是由政府挑起的,目的是轉移民眾視線,團結因互相仇視而陷於分裂的民眾。
  少數族群被當成代罪羔羊時,由於缺乏抵抗的能力,所以對於少數族群的破壞力更大。代罪羔羊常見的手法,就是將某個團體中極少數個體的不道德行為,放大成為整個團體的行為。
  生活在這裡,我們屬於少數民族,可是也曾經因為一些人的胡作非為而影響到少數個體的安居樂業,也感受到「代罪羔羊」的無奈。因此,不管發生任何事故,我們應該與那些胡作非為的人劃清界線!
  遺憾的是,我們這個少數民族,有很多人不但沒有與那些胡作非為的人劃清界線,反而還包容、忍讓。
  《包容要有尺度,忍讓要有底線!》一文說:「做人要包容,但要有所尺度,處事要忍讓,但別觸碰底先。對待朋友,寬容卻不縱容,對待感情,珍惜卻別肆寵。善良是優點,但不能成為你的弱點。很多的煩惱,源於內心不夠硬不夠狠。習慣去周全一切,卻忘了自己也會委屈!」
  《宋書‧卷二一‧樂志三》:「桃生露井上,李樹生桃傍,蟲來齧桃根,李樹代桃僵。」《二刻拍案驚奇‧卷三八》:「李代桃僵,羊易牛死。世上冤情,最不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