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者需“知道你的權利”

  本國中期選舉戰幕已經拉開,各路欲連任的、欲上位的政客都卯足了勁開始爭奪權位之戰。在菲律賓,每次這樣的選舉可以說或多或少參雜著「腥風血雨」,甚至抱著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堅定「信念」,可見權利的誘惑有多大,權利能讓人多瘋狂!
  正因如此,每當這種選舉期,菲國警就會在一些路段設立檢查站,對來往有疑點的車輛進行檢查,防範搗亂者破壞選舉秩序。這樣的檢查站是完全有必要的,警方的做法無可厚非。
  不過,菲國警人權事務處提醒駕駛者,在這段時間,卻不要因為警方設置了檢查站而忘了自己應有的權利。人權事務處提醒駕駛者的作法值得贊一個,也值得駕駛者牢記,其中有五點特別值得我們注意——
  — 警員應該穿著制服及佩戴身份證;
  — 警員只能用眼目視,駕駛者不需要打開車門或車尾箱;
  — 當駕駛者是搜查令或通緝令的對象,或車輛是被標記的,警方才會進行徹查;
  — 應仔細檢查手令的真偽。在警方進行搜查前,建議駕駛人要有一名目擊者;
  — 如果檢查站侵犯人權,駕駛者應立即向菲國警人權事務處報告所發生的事情。
  菲國警人權事務處發言人烏沙那高級警司告訴所有駕駛者說:「你們應該要知道自己的權利。這些權利應與警務人員告訴你們的操作程序保持一致。」
  當然,類似檢查站也不一定只會在選舉期間設立,平常警方為打擊犯罪,都有可能在一些特定路段進行臨時檢查,作為駕駛者,在給予配合的同時,也要懂得維護自己的權利,不要被不肖警員栽贓成為冤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