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公司米斯拉特特許經營權的爭執

  去年第三家電信公司競標結果,因為希爾電信(Sear)和菲律賓電話電報公司(PT&T)在投標的過程中未能滿足所有條件,米斯拉特公司(Mislatel)中標,獲得電信業特許經營權。有關第三家電信公司經營權的競爭由來已久,米斯拉特公司中標後,本來以為塵埃落定,但是週四在參議院舉行的聽證會上,參議員狄里侖提出質疑,表示該公司獲得特許經營權後,違反條文,沒有在一年內進行運營,出售百分之七十的股權時沒有獲得國會的批准,因此他認為,該公司的特許經營權已經被撤銷。
  米斯拉特公司的全稱為:棉蘭佬伊斯蘭電話公司,是納卯市華商黃書賢的烏登納公司(Udenna)同中國的中國電信合資的企業,現任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是伊斯加蘭地,該公司將參與國家電信業的所有業務。當時中國電信入股米斯拉特公司曾經遭到某些人的反對,如果不是杜特地總統的支持,可能無法中標成為第三家電信公司。
  針對狄里侖的質疑,米斯拉特公司發言人、律師達曼諾提出反駁說,他們的公司擁有國會授權的特許經營權,持有證書。從最高法院的裁決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不能隨便撤銷一家公司的特許經營權。他解釋說,該公司未能在一年內開始營運,因為那個時候南部的馬銀蘭佬等地治安不靖,無法著手進行籌備。
  在達曼諾律師對狄里侖的意見進行反駁後,信息與通信技術部(DITC)代理部長里奧昨天也表示,米斯拉特公司的特許經營權並沒有被撤銷。他說,在資格證明前期間,國家電信委員會(NTC)致函國會,詢問米斯拉特公司的特許經營權是否有效,得到的答覆是:有記錄在案,該公司的特許經營權沒有被撤銷。他也援引高院的裁決,因為電信業擁有“財產權”,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才能加以撤銷。
  眾所周知,目前國內只有兩家電信公訴:長途電話公司(PLDT)和斯瑪特電信公司(Smart),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質量、服務、效率乏善可陳,使用手機打一個電話,必須跑出戶外撥打或接聽。一個電話如此,其他的業務可想而知。有鑑於此,杜特地總統上任後,決定引進第三家電信公司參加競爭,以便改善和提高電信公司的質量和工作效率。
  毋庸諱言,由於中國電信入股米斯拉特公司,將參與電信業務的競爭,因此某些對中國有成見的政客,其中不乏反對黨陣營的人士,紛紛提出意見,什麼為了國家的安全必須嚴格甄選,不能讓中國電信參加競標,等等。
  參議員狄里侖現任參議院少數黨領袖、反對黨自由黨副主席,他在參議院舉行的聽證會上言之鑿鑿,不過沒有提出任何具體的證據。他對米斯拉特公司懷有成見,因為中國電信是該公司的合夥人。他的言論一度讓總統府感到困擾,總統發言人班尼諾表示,如果第三家電信公司有問題,特許經營權被撤銷,可以另找一家公司。
  到底米斯拉特公司的特許經營權有沒有被撤銷?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真正情況如何?必須根據法律和合法程序來判斷,國會是否有權加以撤銷,該公司的特許經營權是否有效。這些問題必須加以理清,不能含糊其辭,影響到各方的觀感。
  不可否認,電信公司舉足輕重,並且非常敏感,不得不慎重看待。如果中國電信根據合法程序入股米斯拉特公司,就不能因為中國的因素而對米斯拉特公司的特許經營權說三道四。參議院是一個莊嚴地場地,不能為了反對而反對,這對國家不利,對國家的安全也沒有絲毫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