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嚴肅對待

  日前網上流傳一個片段,一名身穿校服的男生,被多名穿同校校服的男生,以三張椅子困於地上動彈不得。事主又被數名男生輪流扭耳朵及鼻子,還被除褲拍打屁股。該事件發生於香港一間中學,校方認為事件「並不涉及欺凌成分,只是同學間過火的嬉戲」,但富有正義感及勇氣曾因受欺凌而轉校的學生接受電視訪問時指出:「我都系受害者之一,我曾經受到呢班同學欺凌,佢系同班學生,經常聯群結隊搵同班 『易恰』同學,或較低年級同學去欺凌。」
  據說,有人曾把受欺凌事件告訴老師及校長,但未見校方處理。從校方對事件的發言,可感覺到其極端的聰明或極端不負責任。不久前本地一所名牌大學的附中,也曾傳播出視頻,一名學生(據說是少年跆拳道金牌得主)在學校廁所裡踢一位同學,在打鬥中擊敗第二位學生並迫使其跪下,面部口腔觸及到他的鞋子。校方聲明表示,「學校並沒有對暴力立場保持沉默,並且在嚴重不端行為的情況下,它會毫不猶豫地實施嚴肅的懲罰。」
  校方認為其「教育的一個標誌是教導我們的年輕人尊重他人的尊嚴,實踐溝通和對話的價值,培養我們在社區中建立相互尊重與和平所需的同情和紀律。」菲律賓主流媒體及有關方面紛紛對欺凌行為發出強烈的批評,指出學校必須採取更多措施來遏制欺凌行為,必須建立機制,鼓勵受害者報告欺凌案件而不必擔心遭到報復。這可能需要與國家警察局和國家調查局就網絡欺凌案件進行協調,需要加強諮詢方案,保護受害者,還要教育化解兒童暴力行為。
  菲律賓共和國第10627號法案「要求所有中小學採取政策防止和解決其機構中的欺凌行為。」對有關事件處理不妥,公立學校會受到行政制裁,私立學校會被暫停經營許可證。輿論認為,兒童被欺負會留下永久性傷疤,高中的暴力行為可以延續到大學,如眾多兄弟會和女生聯誼會欺侮案件所示。最新案例顯示迫切需要改善反欺凌法律的執行情況,加強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