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灣又4家企業被勒令停業

  【本報訊】環境部長斯馬杜週四宣佈,又有四家商業機構因向馬尼拉灣傾倒廢水而被斷水。
  斯馬杜表示,斷水令是內湖省湖泊發展局(LLDA)在發現這些公司不符合污水排放標準後發佈的。
  被勒令關閉其水源及污水排放設施的機構如下:
  1)菲律賓十億房地產開發公司(巴西市,羅哈斯大道與Layug街轉角處)
  2)香港太陽廣場(HK Sun Plaza,位於羅哈斯大道)
  3)Tramway Bayview自助餐廳(巴西市,羅哈斯大道與Layug街轉角處)
  4)D. Circle酒店(馬尼拉市,Malate地區Del Pilar街)
  斯馬杜說,內湖省發展局最近在馬尼拉海灣地區展開行動,對廢水樣本進行了化驗,結果發現這些設施不符合環境法。
  斯馬杜說,這些機構在解決自身的違規行為前,必須停止運營。
  他說,環境部將暫停他們的環境合規證書(ECC)和建築物許可證,從而迫使涉事機構關閉停運。
  斯馬杜表示,此次是對第二批不符合環境法的機構發佈斷水令。
  政府此前曾對污染馬尼拉灣的多家餐廳發行斷水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