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收緊外僑工作許可證

  【本報訊】移民局週三宣佈,將對申請工作許可證的外國人實施更加嚴格的要求。
  移民局局長莫仁地說,他們將要求外國申請者在獲得特殊或臨時工作許可證之前,提交額外的文件。
  莫仁地表示,新規定為了給“在菲就業外國人人數劇升”等問題尋求解決途徑。
  他在一份聲明中指出:“這是為了確保這些工作許可證只發放給那些申請菲人無法勝任的工作的外國人。
  他說:“這些新規定是為了保護本國工人的利益,正如我們過去所觀察到的,外國人可能會濫用他們的許可證,搶走我們國人的工作機會。”
  莫仁地說,將不會向申請從事建築工人、收銀員、門衛、木匠和其他藍領工作的外國人發放工作許可證。
  除經菲律賓政府批准外,專業管理委員會(PRC)規定的職業也將納入禁止範疇。
  莫仁地說,只有獲得授權的移民局官員才能批准或拒絕申請人的工作許可申請。
  許可證申請人必須具備的條件包括:合法居留的外國人,申請就業的公司存續,具備有效地址和財務生存能力,開展合規業務,所在公司具有證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機構頒發的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