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貨物遭自家司機盜竊

商總協助報案 提醒僱人注意事項

  【菲華商聯總會/馬尼拉華助中心訊】:本會/本中心於元月廿五日(星期五)下午四時,由華助中心副主任蔡志群先生陪同華婦蘇太太及其女兒到本會/本中心投訴:“她的司機及裝載貨物的貨車不知去向。”
  商總理事長黃年榮及名譽理事長/華助中心主任莊前進立即安排外交委員會主任/華助中心副主任施超權了解情況,並提供協助。
  蘇太太在講述事情經過說:她的丈夫在ELCANO經營雜貨店,元月廿四日上午八時,司機及搬運工到其位於MUELLE DELA INDUSTRIA街的倉庫把價值幾萬元的貨物裝上貨車,蘇先生發貨後,因為有事沒陪同司機,只交待司機把貨物運送到ELCANO自己經營的店裡,但是一個多小時後,在店裡等候的蘇太太卻沒有見到貨車、司機及貨物到達。蘇先生馬上聯系司機,但沒有回應,即刻到鄰街去尋找。當晚,蘇先生打電話給司機的妻子,得知司機一直沒有回家。隔天,蘇先生也到司機位於DELPAN街的家核實,並轉告其妻,會到警察局報案。
  施超權主任因為臨時有事,即委派外交委員會/華助中心秘書林清輝及華助副主任蔡志群陪同事主家屬到華人區美石警察分局報案。
  在警察尋問過程中,蘇太太透露說,司機的弟弟曾收到信息,說貨車傳放在ROBINSONS商場附近。因此,警察亦邀請司機太太及司機弟弟到警察局問話。
  期間得知,該司機有吸毒前科。警察調查員暫時把該案件以偷竊案件處理,並通知大岷區所有警站及國警公路巡邏隊(PNP HIGHWAY PATROL GROUP)追蹤該貨車的去向,要求事主及司機家屬隨時與警察聯系。
  元月廿七日(星期日)本會/華助中心秘書處接獲家屬的電話,說貨車已於當時凌晨在計順市BANAWE街附近尋獲,但全部資物已不翼而飛,司機及搬運工不見蹤影。
  本會理事長黃年榮勸告華人同胞,在聘請傭工時,應先請應聘人填寫個人資料(BIODATA),需提交警察清單(POLICE CLEARANCE)及國調局無犯罪記錄(NBI CLEARANCE NO DEROGATORY RECORD)等文件,始能知道員工的誠信及背景,或能要求員工驗毒,確定沒有吸毒習慣,更可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