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特地否決稅務大赦條款

要求在特定條件下取消銀行保密

  【本報訊】杜特地總統否認了給予總特赦方案的稅務特赦議案的一個條文,同時要求國會修改該所建議的立法以包括取消欺詐案件的銀行保密。
  杜特地於二月十四日簽署共和國法案第一一二一三號,該法案的副本已於週一由馬拉干鄢加以公佈。
  總統否決了對所未償還厘務稅的總稅務特赦方案,包括二○一七納稅年度及以前年份的入息稅,預扣稅,利得稅,捐贈稅,增殖稅,印花稅,由厘務局與海關局所徵收的其他百分比稅與消費稅。
  杜特地批准了遺產稅特赦與欠稅特赦。
  但總統否決了關於有多重未解決遺產稅案件的資產的一次性遺產稅解決的項目以及假定遺產稅特赦申請的正確性。
  依照憲法,總統對國會所通過的任何預算,稅務與關稅議案有逐條項目的否決權。
  杜特地在致國會函中說,他被逼否決涵蓋總特赦的議案的一部分,因為缺乏“打破銀行保密之牆,制定讓我們遵守關於供稅務用途的信息交換的國際標準的法律框架,以及防範那些通過申報非真實資產或淨值以濫用特赦的人”的一些條文。
  總統說,“過於慷慨與不受管制的一個總特赦將創造可供將來逃稅的良好環境,這是我們希望解決的最重要問題。”
  杜特地說,我們遵照共和國法案第九四八○號的二○○六年稅務特赦的經驗,“顯示如果對逃稅的防範與措施,諸如增加稅收與擴大稅基等特赦的目標是無法充分達到的。”
  總統然後要求國會通過另一項總稅務特赦議案,規定取消對欺詐案件的銀行保密規定,包括信息的自動交換與防範,以確保資產或淨值申報是真實的。
  他說,“有了這些條文,該總稅務特赦將滿足其稅務管理與稅收的目的。”
  杜特地仍然呼促納稅者利用該機會以“重新開始”。 
  他說,“比將由該法律所創造的很受歡迎的稅收更重要的是,該特赦是關於重建政府與人民之間的信任——為公民提供宣佈過去的錯誤的機會以及讓政府原諒他們並預期在將來的更佳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