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的評論

  前文談到伊朗女子馬爾布耶對警察動武,並用香菸燙傷警察手臂,最後以患有「雙相情感障礙」精神疾病而逃過警方對她的指控,讓原本可能為自己的行為要付出坐監代價的傷人案,一下成了連警方都不得不網開一面的普通案。不管馬爾布耶是否真的患有精神病,反正這種「套路」確實是一種逃避罪責的「妙招」。真的是:高!
  現在看來,張佳樂潑警察豆花事件被無限放大,與這名伊朗女的遭遇相比,確實是冤。再說,這類發生在社會上的外國人犯錯的個案,如果被有心政客拔高到種族或國與國的對抗,那更加是冤上加冤。張加樂有錯,可以受到應有的處罰,但不要因其個人問題而一竿子掃翻全體華人!我們能保證一千萬在海外謀生的菲律賓人不會發生類似事件?
  近日有報章轉載了綜合發展研究學院(IDSI)發表的一篇有關張佳樂向警察潑事件的評論,文章開頭就表明:「任何違反我國法律的人必須受到懲罰,但我們一些政府官員對來自中國的外國留學生『豆花』事件鋪天蓋地的聲明或將之政治化,是不負責任和反菲律濱人的,因為它危及我們在國外超過一千萬名菲同胞的性命,以及我國與國際社會的正面關係。」文章質問,「若菲律濱公民在外國犯案,而這些國家的政府官員發表鋪天蓋地的聲明,並稱之為侮辱『他們所有人』或『國家安全問題』,會怎麼樣?」尤其這次明明是一個孤立的個人事件,卻被某些政客拿來與杜特地總統的獨立外交政策(包括增加與中國和其他外國夥伴的互動)牽扯在一起,真是太超過了。而且,在這件事上,中國大使館沒有干涉,而是讓菲律濱的法律來處罰違法者,不像其他國家的大使館,會直接干涉或干預菲律濱國內法律。
  想想美國人在菲律賓犯下更重的罪,哪次不是美國駐菲大使館出面強行干涉,甚至直接要求放人。我們一些可愛的政客,怎麼不見出來高舉民族大旗,再把所有在菲的美國人,以及把菲美關係痛批一頓?
  但願如文章所說,「菲律濱人在全世界被認為是最熱情好客的。它能讓中國人和全世界看到,全球菲律濱人如何能將違法事件變成正面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