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狀告美國政府係大動作

  中國電訊巨擘華為昨天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出訴訟,對美國《二零一九財年國防授權法》第八八九條的合憲性提出質疑,請求法院裁定這一針對華為的銷售限制條款違憲,並判令永久禁止該限制條款的實施。
  為什麼一家中國公司,在美國聯邦法院狀告美國政府?這是因為,美國根據《國防授權法》第八八九條,限制美國政府部門和公眾購買華為產品,違反美方一貫標榜的公平競爭的原則。此外,美國政府對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簽發逮捕令,並利用美加的引渡條約,企圖把她引渡到美國受審。為此,華為反守為攻,對美國政府的行為提出訴訟。
  在華為的問題上,美方首先以華為違反美國政府對伊朗制裁為由,對孟晚舟簽發逮捕令,然後,美方公然唆使歐洲、中東和大洋洲盟友,拒絕使用華為開發的5G技術。美方聲稱這是基於法律和安全問題,其實是基於政治的目的,意在限制華為的發展,擔心華為越來越大,傷害到美國的利益,影響到它的霸權地位。
  華為狀告美國政府,到底基於何種考慮?
  一、一個時期以來,針對美國政府的打壓,華為都是採取守勢,不斷為自己辯護,希望獲得美方的理解,取消其錯誤的決定。事實證明,美方對華為的打壓純粹出於政治考慮,來勢洶洶,不達目的不會甘休。看清了美國的企圖後,華為決定採取攻勢,對美國政府提出訴訟,捍衛自己的利益。
  二、美國政府非常虛偽,雖然法律標榜公平競爭,但是骨子裡卻對潛在的對手進行打壓,這是違法自己的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華為利用美國的弱點,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在美國法律的範圍內,如公平競爭等,對美國政府提出控告。
  三、華為是一家實力雄厚的電訊公司,資金充足,可以聘請資深的律師為其利益辯護。據報導,華為聘請的律師事務所在美國是非常大型的,也非常有名,在這方面的官司很有經驗。這充分利用自己的優勢和美國法律所許可的範圍,來捍衛自己的商業利益。
  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談到這起官司時表示,美國國防授權法第八八九條是建立在眾多錯誤、未經證實和未經驗證的主張的基礎上的。法案裡的假設是不符合事實的,華為並不為中國政府所有,也不受其控制。他指出,華為擁有良好的安全記錄和機制,迄今為止,美國沒有提供任何有關安全問題的證據。這番話理直氣壯,底氣十足,表明華為師出有名,不是胡攪蠻纏。
  那麼華為狀告美國政府的這起官司勝算有多大?必須指出,儘管華為理據充分,但這是一起相當棘手的官司。理由是:這起官司是在美國法院打的,對華為不利;美國國防授權法是美國國會通過的法律,要徹底推翻它難度非常大;雖然美國標榜法律公正不阿,但是人們都知道,一旦涉及到國家的利益,法院的法官們的態度可能就不會那麼超然了。這是一起舉世矚目的官司,控辯雙方提出證據和律師們的攻防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到底誰勝誰負?現在難說,讓我們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