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今退出國際刑事法院

  【本報訊】從今天開始,菲律賓不再是國際刑事法院(ICC)的一員。
  2018年3月17日,菲律賓正式通知聯合國菲退出《羅馬規約》的決定。該規約是建立國際刑事法院的國際條約。按規定,菲方的決定在做出通知的一年之後——也就是今天——正式生效。
  當時向聯合國通知菲方決定的人,是時任菲律賓常駐聯合國代表、現外交部長轆辛。
  國際刑事法院對菲方的決定表示遺憾,並希望菲政府重新考慮。
  菲律賓最高法院也收到請願,要求阻止政府退出羅馬規約,但最高法院至今未作出任何行動。
  一年多以前,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本蘇達宣佈對菲律賓禁毒戰爭可能造成的犯罪啟動初步審查,杜特地總統遂決定退出該國際機構。
  國際刑事法院則表示,菲律賓的退出無法阻止審查,因為法院對一個國家在作為成員國期間犯下的罪行有管轄權。
  菲律賓於2011年8月批准《羅馬規約》,三個月後正式生效。
  人權委員會主席加森稱,儘管菲律賓退出,但國家從2011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17日之間犯下的所有罪行國際刑事法院均有管轄權。
  根據該法院的規定,由檢察官開展的初步審查不是一種正式的調查。
  國際刑事法院在就菲律賓的退出發表的聲明中稱:“這是一種初步舉措,旨在確定是否有合理的依據將案件帶入下一步的調查。根據《羅馬規約》第53(1)條的規定,檢察官在做出決定之前必須考慮管轄權、可受理性和司法公正等多種因素。”
  “如果初步審查階段結束,檢察官決定進入正式調查階段,那首先要獲得法院預審庭的授權。此時,法院的法官將作出獨立評估,看是否達到展開正式調查的法定標準。”
  加森此前預測,本蘇達的辦公室將推動有關菲律賓人權狀況的案件。他一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我有很強烈的預感,國際刑事法院可能在2019年第一季度進入正式調查階段。”
  他補充道:“一旦從預先審查進入正式調查階段,證人將開始出庭,納卯暗殺隊和2016年後組建的新暗殺隊的成員將作證。”
  國際刑事法院於2002年成立,負責審理《羅馬規約》下的國際犯罪案件:種族屠殺、反人類罪、戰爭罪和侵略罪。
  該法院在就菲律賓退出一事發表的聲明中強調,各成員國的支持對國際法治的建設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