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十大共識

  【新華社北京4月14日電】王毅表示,本次對話進行了建設性討論,在迄今合作基礎上形成諸多共識。
  一、共同維護多邊主義和自由貿易體制,繼續深入推進經濟全球化和區域一體化,努力構建開放型世界經濟。就世界貿易組織改革加強溝通協調,推動完善全球經濟治理體系,不斷營造自由、開放、包容、有序的國際經濟環境。
  二、日方表示將派遣高級別代表團來華參加中國舉辦的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致力於拓展相關合作。中方期待日方以更加積極明確的態度參與共建「一帶一路」。日方積極評價中國舉辦國際進口博覽會,表示將繼續參與今年第二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方對此表示歡迎。
  三、繼續推動落實歷屆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峰會成果,加強G20機制框架下的合作。日方歡迎習近平主席出席G20大阪峰會。中方支持日方辦會並取得積極成果。
  四、就氣候變化、海洋環境治理、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全球環境議題加強溝通合作。開好第十三屆中日節能環保綜合論壇,積極探討氫能等能源領域合作。推動落實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
  五、落實領導人共識,共同推進年內結束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談判,推動中日韓自貿區談判儘快取得實質進展。
  六、雙方充分肯定中日創新合作機制首次會議取得的成果,將在更多領域加強交流合作,保護知識產權,共同推動創新合作不斷取得新進展。
  七、進一步深化中日第三方合作。中方歡迎日本企業積極利用中歐班列及雙方企業在泰國東部經濟走廊(EEC)項目合作中取得的進展。
  八、合作應對老齡化挑戰,共同探討相關解決方案,著重加強在老年照護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九、推進貿易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共同構建公正、公平、非歧視的營商環境,維護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日方積極評價中國在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方面的重要舉措。
  十、積極推進地方經貿合作,推動雙方更多城市間建立經濟合作夥伴關係,推動更多高水平的務實合作,更好服務兩國地方區域經濟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