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多部門簽約嚴管外國勞工

申請特別工作許可證須先提交納稅識別號

  【本報訊】菲移民局局長表示,週三勞動節當天,多個部門簽署了一項協議,旨在收緊對外國人發放特別工作許可(SWP)的規定。
  移民局局長莫仁地在一份聲明中說,除了簽發工作許可證的一系列新規則外,這次特別強調要求外國公民出示納稅證明。
  他透露,此次簽署協議的四個政府機構是移民局、勞工部、稅務局以及司法部。
  莫仁地說,由於菲律賓的離岸博彩運營商(POGOs)如雨後春筍般湧現,隨之而來是大量外國工人的涌入,這正是“政策轉變”的原因之一。
  以前頒發特別工作許可證時,除了時間期限外沒有其他限制。
  他說:“舊的體系易被濫用,因此我們看到了加強監管的必要性,從而確保菲律賓人能勝任的工作不會由外國人來完成。”
  莫仁地表示,移民局還在與勞工部進行“持續談判”,制定新政策,“確保菲律賓工人的利益”。
  他補充道:“申請特別工作許可證程序簡單快捷,所以外國公民真的沒有理由不遵守。”
  移民部長還承諾要“清除所有無視移民法的非法移民”。

稅務身份號

  邦邦牙省仙彬蘭洛市消息——那些想要在菲律濱工作的外國人必須先出示來自厘務局(BIR)的稅務身份號碼(TIN)。
  這是在新簽署的關於簽發給外國人工作與就業許可證的聯合准則之下的新規定,這旨在確保在本國的外國工人將付還他們的稅。
  勞工部長未溜在五月一日勞動節簽署該聯合准則後的一項記者會中說:“在勞工與就業部簽發外僑就業許可證(AEP)前,外國人必須先提交稅務身份號碼。這是我們確保要在(本國)工作的外國人會納稅的方法之一。”
  本地就業局主任杜明尼克˙杜台在一項偶然的採訪中告訴記者們,“我們認為那必在准則內加以規定,使所有的外國人不再成為問題,而且他們不再能夠不納稅。”
  她又說:“我們現在加上厘務局,是因為出現在這裡的外國人不納稅的問題,因此我們的名單一定會在勞工部,厘務局,司法部與厘務局之間傳閱。”
  杜台解釋說,在二○一六年,厘務局說一個外國人可以取得一張外僑就業許可證,即使沒有向勞工部提交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