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羅沙溜:政府必須執行海洋保護令

  【本報訊】據《菲律賓每日問詢者報》5月5日報導:菲律賓前外長黎羅沙溜上週六表示,杜特地總統和其他政府高官必須遵從最高法院下達的命令,保護和恢復西菲律賓海的海洋生態環境。他還將高院命令與南海仲裁裁決掛鉤。
  最高法院上週五批准巴拉灣省和三描禮示省漁民和居民提出的請願,要求政府根據菲律賓的法律,保護南海爭議海域的海洋環境。代表請願人入稟高院的是菲律賓律師公會的幾位律師。
  這道保護令的範圍包含目前由中方實際控制的黃岩島(帕納塔格礁)、美濟礁(邦牙尼曼礁)和菲方實際控制的亞尤銀礁(仁愛礁)海域。
  高院還命令環境部長斯馬杜、農業部長賓紐和其他行政部門官員回應上述判決。
  一位海洋法專家稱,如果行政部門不遵從高院的決定,杜特地政府可能被判藐視高院,後果嚴重。
  總統府發言人班尼洛週六表示,馬拉干鄢宮素來尊重司法部門的命令,但他並不同意請願中含沙射影說政府對保護環境無所作為。

黎羅沙溜話中有話

  黎羅沙溜說:“高院的這道保護令實際上是責令政府執行2016年7月12日的仲裁裁決。”他本人曾在南海仲裁案中扮演關鍵角色。
  他聲稱,高院的命令有一個背景,即接近九成民眾希望政府在南海“聲索屬於我們的(領土)”。
  “隨著最近發生的事情……我們的人民現在有了最高法院的支持。我們的夥伴、盟友和朋友毫無疑問想要知道,我們的國家現在是否能夠團結一致。”
  菲律賓國立大學海洋事務與海洋法研究院院長巴董巴戈稱,環境保護令是“具有可執行性的”,就看政府是否執行。
  巴董巴戈說:“如果總統府拒絕向高院報告情況和採取相應行動,執行部門就涉嫌藐視高院,相關官員將擔負民事或刑事責任。”
  此外,政府如果拒不執行高院命令,可能會引發法律和憲法危機。
  他補充道:“如果政府不對中國漁民採取行動,政府在人民眼中的合法性將遭受嚴重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