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  2020-04-29

非常時期,謹慎行事

小剛
2020-04-29

  封城期間,對有些人來說,反而是生意興隆之時,他們組織各種貨源在網上開賣,據說有的接單接到手軟。你也不用當心這些商家都是冒著疫情的危險在賣貨,其實大部分都懂得自我保護,要麼僱人送貨,要麼叫網約車送貨,確實也給人提供不少方便。不過,在這支網上賣貨的大軍中,有些販賣醫療物資的就要注意了,這一個多月來,陸陸續續聽聞有關部門封倉拿人的消息,罪名不是囤貨居奇就是販賣高價,甚至連走私罪的帽子都被扣上。
  就像上週流傳的這條新聞:菲律賓國調局(NBI)在馬尼拉市華人區岷倫洛(Binondo)逮捕一名販售據稱「能治療新冠病毒」藥物的中國公民,並沒收價值300萬披索的貨物。
  根據國調局的說法,這是他們首次查獲「連花清瘟膠囊」,並稱這批藥物屬於走私藥物行為,且該藥物在菲律賓尚未獲得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相關認證,說隨意服用該藥物或將對身體產生傷害。國調局還鼓勵民眾舉報此類走私藥物或販售價格過高的醫療用品行為。
  我們先不說最近被炒得異常火爆的連花清瘟到底能不能治療新冠狀肺炎,只說此藥「尚未獲得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相關認證」這一點,就足以被有關部門抓住辮子。這也回答了某些人的疑問,曾有人說:我們賣藥的客戶都是華人,華人能接受就行,何況它是救人性命的藥,為何不能賣?
  我們在人家的地盤,就得遵守人家的條規,連花清瘟再有效,人家管理部門不認可,你又能奈何?
  華人律師柯偉順(Atty Kesterson Cua)日前就提醒華眾:適值防疫抗疫非常時期,切勿販售或運送任何未經政府批准的中藥,並對運輸口罩、面罩等個人防護醫療用品多加注意。倘若被人檢舉或當埸逮捕,販售者會因公然觸犯法律而將面對執法人員的拘捕、沒收物品等法定程序。
  不聽勸告而撞在槍口上,即使律師出面斡旋也是徒勞,該罰該關一樣都不會少。
  柯律師之所以公開提醒,應該是對那些近期因這類事而遇到麻煩並求助於他的人一個總的回覆;一句話,他不是不想幫,而是根本幫不了。
  各位同僑,非常時期,謹慎行事。切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