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向聯合國報告撞船事件

參議員提議在IMO提出引渡請求

  【本報訊】由於中國對上週南海漁船相撞事件發佈的聲明引發大量質疑,菲律賓已正式將事件報告給聯合國下轄的國際海事組織(IMO)。
  菲律賓常駐國際海事組織副代表Senen Mangalile週五在倫敦舉行的國際海事組織安全委員會第101次會議上報告了這一事件。
  Mangalile呼籲聯合國成員國重視海難事件中遇險人員的生命安全,並提及6月9日午夜一艘中國船隻撞沉菲律賓漁船後,菲漁民所遭受的苦難。
  事件發生數小時後,越南漁民救了這些菲律賓人。中國方面則聲稱,這起事件中的中國漁船是無意中傷及菲方漁船,而且是在目睹菲漁民獲救後才駛離現場,不存在“肇事逃逸”。
  Mangalile說:“聯合國和國際海事組織每一個負責任的成員國都有義務執行海上安全公約和守則,而不只是口頭上說說而已……救人也是我們的道德義務,無論何時何地,只要我們有能力這麼做。”

將提出正式申訴

  外交部長轆辛說,他已命令菲律濱駐倫敦大使館就在西菲律濱海的勒道(禮樂)灘撞船事件向在倫敦的國際海洋組織(IMO)申訴。
  轆辛週六在一推文中說:“中國也可這樣做。我們提出我們的版本。我授權倫敦菲大使館向在倫敦的IMO上訴。”
  轆辛也就該事件的中方聲明發表他“適當和官方的回應”。
  他說:“以前,在日內瓦;現在在聯合國。對中方版本的適當官方回應——不管它改不改變或怎么樣——菲方回應很簡單:‘看到了。’基戈在做一些事情。”
  這裡的“基戈”指參議員邦義利蘭,他稱中國對該事件的聲明“就像中國的領土聲索,是假的。”
  轆辛也貼出外交部給國際海洋組織的聲明,要求聯合國成員國和IMO“保護在海洋危險中的生命。”
  另一方面,參議員戈頓週六說,菲律濱應在國際海洋組織(IMO)就在禮樂灘撞船事件對中國提出一引渡控案。
  戈頓解釋,中國違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和其他有關海上安全的法律。
  戈頓在接受電台採訪時說:“他們可被起訴,如果他們違犯UNCLOS和其他海上法律。撞船是一個案件。第二,他們遺下該沉船。它像是肇事逃逸。”
  該參議員說,該案件可向聯合國提出,可向IMO秘書長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