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腿情思

  火腿廠的生意如日中天,年年分紅,祖父慢慢有了積蓄。對老一輩的老華僑來說,不分日夜地勤奮工作,生活節儉,胼手胝足,就是為了回鄉“起厝”。六十年代,在菲律濱打拼超過半世紀的祖父,終於實現他平生最大的願望,在故鄉起了“大厝”。1967年一座占地一畝多、樓高兩層、依山而建,共計12個房間的洋樓䇄立在故鄉的西山山畔,成了那個年代故鄉最具現代美感、最漂亮的“番客樓”。
  我來菲律濱後,我祖父的股東告訴我,祖父回鄉“起厝”時曾經不夠錢,股東叫他先預支廠中的錢等年尾分紅時再扣除,我祖父做人清清爽爽、熱情豪邁,從不拖泥帶水,他斷然拒絕股東的提議,卻把自己廠中的一半股份賣給了另一位鄉人。
  我的祖父祖母是大度的,他把新房分給了他哥哥的三個兒子每人兩間房,那時他的哥哥已過世,弟弟也因缺醫少藥在尚未成親前就夭折。
  這座洋樓裡曾經住過我的祖父母,我的伯父一家六口,我們一家七口人,堂伯父一家七口,堂叔父一家六口,加上另一位尚未成親的堂叔父和老伯姆和我的姑姑表弟共三十幾個人。
  在上世紀的七八十年代,故鄉的工商業尚未發展,許多人靠著微薄的收入養家糊口,子女又多,我祖母每個月固定給每家每戶發20多元的月費,包括我的堂伯、堂叔和堂姑。20多元,在現在已不算什麼,但七十年代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還不到20元,20元對一個六七口的家庭來說,是雨露、是甘泉,是一個家庭不受飢餓的保證!
  我祖父在他68歲前告老還鄉,落根歸根。因有一位算命先生告訴他,他只能活到68歲。祖父的股東告訴我,在68歲前祖父無論如何一定要返鄉,他交待好生意後,義無反顧地踏上了回鄉路。那時回鄉沒有直航,必須經過香港,在香港停留時,祖父買了當時最奢侈的縫紉機、收音機和許多金器、布匹和家用用品,帶了十幾個軍用袋衣錦返鄉。他帶來的一對金手鐲後來成了我結婚時的信物,他帶來的卡其布成了我小時候每年母親自己裁剪為我做的過年新衣。
  祖父直到1972年才過世。在故鄉告老的那幾年,祖父關注著故鄉的每一件事。他親自督建由菲律濱華僑捐獻的故鄉海堤的建設和鄉裡小學的重建工程。他資助過每一位向他尋求幫助的人。他去世時的送殯隊伍連綿數裡。
  我對祖父的記憶其實十分模糊,他過世時我才6歲。但印象中他對我們十分嚴格,威嚴十足。但他的言行身教、他的愛國愛鄉的高尚情懷將一直影響著我們!
  沿著祖父的足跡,我移居菲律濱已經三十多年了,不同的是,我已在菲律濱結婚生子,也擁有了一個溫馨的小居。國與國之間的距離如今越來越近了,但每次回國我總是那樣地匆匆忙忙。回家即是離家時,午夜夢回時常錯將他鄉作故鄉。
  三十多年來,每當過年時,無論我多麼忙碌,我一定親自去一趟馬拉汶的火腿廠買火腿,我喜歡聞一聞那彌漫整個空間的火腿香味,我多想多看一看再重溫我祖父走過的奮鬥足跡。
  我會把火腿送給我的親朋好友,我也一定要留一個自己品嘗,因為我要細細地品味,老一輩華僑的家國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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