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考慮暫停實施囚犯減刑

  【本報訊】司法部長義瓦拉週二說,該部正在認真考慮暫時停止辦理囚犯因獄中表現良好而減刑(GCTA)的政策。
  在一VIBER信息中,義瓦拉說,司法部正在檢討現有的GCTA準則,監獄局然後將根據新準則採取行動。
  司法部長說:“我們正在認真地考慮暫時停止辦理GCTA,直至監獄局的準則被檢討和確定。”
  這是在義瓦拉說,前內湖省加拉灣社長安頓紐˙仙齊斯可能將是一萬多將釋放的囚犯之一後到來,他們將從10592號共和國法令,即給予囚犯增加的GCTA法受惠。

  仙齊斯和另六人,被判七項無期徒刑每項40年徒刑,因強姦然後殺死菲大洛斯曼紐斯學生艾琳˙沙敏沓和殺死她的大學朋友亞蘭˙戈未斯。
  不過,監獄局長尼干諾˙法埃頓稍後澄清,仙齊斯將仍留在國家監獄,指出該前社長在國家大獄內部的“違犯”。
  當被問及暫停GCTA對其他囚犯之影響,他說,將加速該程序,只要新準則是明確的和到位。
  義瓦拉說:“他們的確得多等一會兒,因為涉及許多被剝奪自由(PDL)的人。”
  他補充說:“請注意,在2013年之前和之後的被辦理的GCTA該法律給予追溯效應,突然間造成大量GCTA的重新計算。”
  當RA10592最初在2013年5月制定,其執行規則和條例說,該法律將有一種未用的適用。這意味該關於GCTA的法律的重新計算,只將適用於在該法律制定時以後被囚禁的PDL。
  不過,一些律師質問該執行規則和條例的合憲性,最高法院稍後決定,即使在該法律通過之前的PDL應由RA10592涵蓋。

“法律將成為笑柄”

  【本報訊】內政部長亞紐週六說,如果政府允許被判罪的奸殺犯仙齊斯因其“表現良好”而獲自由,它將成為“國家法律和司法制度的笑柄。”
  亞紐說,仙齊斯被判七項無期徒刑(每項40年),應“服其全部徒刑。”
  亞紐週六在一個聲明中說:“他必須服從他的全部徒刑至最後一分鐘。如果提前釋放他,我們自己的司法制度將被戳穿一個洞。”
  亞紐說:“仙齊斯犯下強姦和謀殺罪。他應對兩個風華正茂的大學之死負責任。”
  亞紐說,內政部支持司法部不允許仙齊斯從國家監獄釋放的立場。
  亞紐說,“我們支持司法部在這個問題的立場,因為該法律是明確的,其涵蓋利惠不包括慣犯,常犯,逃犯和被控兇殘罪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