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長治久安有了保障

——歡迎《涉港國安法》通過實施

  中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昨天上午以162票全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簡稱《涉港國安法》)。習近平主席當天簽署主席令即時生效,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特區政府刊憲後在香港實施。《涉港國安法》頒佈實施,獲得包括海外華僑華人、香港同胞和全國人民的歡迎和支持。
  《涉港國安法》主要針對四項罪行: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外部勢力干預,其中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罪行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在3個特定情況下中央保留管轄權,法例不具追溯力。
  1997年香港回歸後已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湔雪了被英國佔據了156年的屈辱歷史。回歸後,在中國領土上實施什麼法律是中國的內政,符合國際法和國際社會的慣例,任何國家無權干預和反對。
  香港回歸後,為了和平過渡和香港的利益,中央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承諾50年不變,這是一項史無前例的創舉,獲得國際社會的高度讚揚。但是一些外國勢力為了顛覆中國政權和搞垮香港特區政府的目的,處心積慮,陰謀破壞,在香港培植反對派,內外結合,反對香港安全立法和實施國民教育。最近幾年,通過“佔中”行動和反修例暴亂,把香港搞得烏煙瘴氣,幾乎瀕臨破產的邊緣。
  回歸後,反對派在外國勢力的支持下不斷製造事端,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反對學校實施國民教育,進而發動“佔中”活動和反修例暴動,上竄下跳,內外勾結,企圖破壞“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使香港脫離祖國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
  為了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順利實施和香港750萬市民的安全,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涉港國安法》,填補了香港法律的漏洞,使國家的安全和廣大香港市民的利益有了法律保證。國外勢力說《涉港國安法》會破壞“一國兩制”和香港的高度自治,這是胡說八道,恰恰相反,《涉港國安法》是為了保證貫徹“一國兩制”和避免高度自治遭到國內外反對勢力的破壞。另一方面,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國務院網站發表聲明稱,美將於當日結束美產國防設備對華出口,並將對出口香港的國防和軍民兩用技術施加與中國大陸同樣的限制,正好說明這部法律的正當性。如果受到他們的讚揚,那就說明這部法律有問題,不值得一提。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涉港國安法》期間,香港反對派頭目李柱銘、陳方安生等人先後表態與“港獨”割席,表示他們是擁護“一國兩制”,宣佈退出政壇,不再過問政治。黎智英三度向法院申請離港,後想通過海路出逃,但是沒有一個船家敢於接單。“眾志”頭目黃之鋒、羅冠聰、敖卓軒等人昨天宣佈退出該組織。這些事例說明,《涉港國安法》對反對派和“港獨”份子產生了震懾的作用,如果他們不悔過自新,今後可能受到《涉港國安法》的制裁,甚至將嘗嘗鐵窗的滋味。
  在缺乏安全法的香港,亟需一部國安法,可以保證香港的長治久安和國家的安全,使反對派、“港獨”分子和外國勢力沒有可乘之機。《涉港國安法》的制定和實施,對香港來說是一件大事,可以預期,《涉港國安法》頒佈實施後,今後23條立法和國民教育可以順路上路。如果黑暴分子今後繼續鬧事,進行打砸燒,破壞社會安定,尋求香港獨立,等待著他們的是違反法律必須付出的昂貴代價——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