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反對推遲2022年大選

  【本報訊】馬拉干鄢週五反對推遲2022全國選舉的要求,聲稱它造成“憲法的挑戰。”
  在一個聲明中,總統發言人羅計說,新冠疫情不應被用作推遲選舉的藉口。
  羅計說:“舉行選舉是一項政府必須確保提供的公共服務,推遲2022選舉的主意,如果它發生,造成憲法挑戰。”
  羅計指出,根據1987憲法,這是明確的,即全國選舉日期固定在五月的第二個星期一。
  羅計說,鑑於該全國選舉仍在兩年後,國家可從其他國家學習,如美國,“他們怎樣在新冠疫情時舉行選舉。”
  羅計說:“我們絕不可使用現有的全球衛生危機作為取消和改期選舉的根據,因為公眾不會同意。”
  眾院多數黨副領袖,邦邦牙第二區眾議員邁克˙亞羅育提出由於新冠疫情而推遲2022選舉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選舉署說,它著眼於以二至三天進行2022全國選舉,如果新冠疫情到時仍存在。
  此外,選舉署也認為沒有需要推遲2022年5月9日的選舉,即使到那個時候,新冠疫情仍未過去。
  詹姆斯˙希敏禮示在DZBB新聞電視的一次訪問中說,“憲法規定,(選舉)不能隨便更換。在目前,我們不認為需要(推遲),我們看不到需要。”
  他說:“實際上,選舉所選備的,是在2022年仍有新冠肺炎。”
  他補充說:“那是我們準備的根據,我們需要小心,因為在2022,在選舉時,仍有新冠疫情,事實上我們預期,還沒有疫苗的有效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