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司有意在本國開展伊斯蘭銀行業務

  【本報訊】菲律賓中央銀行(BSP)週三表示,菲律賓馬來亞銀行和一家外國公司計劃在本國建立伊斯蘭銀行業務。
  BSP司金融監管的第3分部助理行長阿里法在馬尼拉BSP辦公室舉行的簡會上說,馬來亞銀行計劃開設伊斯蘭銀行業務窗口。
  她說,「它有個計劃。它計劃開設一個伊斯蘭銀行業務窗口......我們看到兩位潛在的申請人,但他們尚未提交申請。不過我們已經與他們會談過,討論了建立伊斯蘭銀行部門的要求。」
  她補充說,截至目前馬來亞銀行和另一家外國公司仍未提交申請。
  她說,「但我們聽說[馬來亞銀行]可能會在本月內提交。我們一直就這些要去與他們進行討論。」
  第11439號共和國法案規定,伊斯蘭銀行業務指的是其目標和業務不涉及伊斯蘭教法所禁止的利息,並按照伊斯蘭教法原則進行業務交易的銀行業務。
  與此同時,伊斯蘭銀行部門是指根據伊斯蘭教法開展業務的傳統分行的分組、部門、辦事處或分行。
  阿里法說,「要求之一就是資產應符合伊斯蘭教法。因此,伊斯蘭銀行不允許為生產酒類或博彩的公司提供融資。」
  本國目前有兩家正在運營的伊斯蘭銀行,即Amanah伊斯蘭銀行和CARD銀行。
  BSP行長黎莫朗那說,伊斯蘭銀行業務是促進金融包容性的一個好方法,特別是在只有8%的人口擁有銀行賬戶的邦薩摩羅地區。
  他說,「因此,我認為引入伊斯蘭銀行業務可以讓更多的人進入正規銀行體系。伊斯蘭銀行業務就是在那地區最具吸引力的銀行工具。」
  他補充說,「我們想要做的是在國內建立一個包容性的銀行體系,一個永續且充滿活力的伊斯蘭金融生態系統,和我們現有的銀行體系互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