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除了為合併和收購的強制性通知設定下限之外,菲律賓競爭委員會(PCC)也正計劃設立另一個門檻以確認一家公司支配性的市場地位。
菲律賓競爭委員會主席描里沙干(Arsenio Balisacan)先生在馬加智市舉行的一項論壇的空檔期間告訴記者們,「我們正開發一些規章和準則,尤其是在濫用支配地位的執法方面,在此我們必須研究一個被指的活動或行為為反競爭性」。
第10667號共和國法案的第十七節或「菲律賓競爭法」聲明,PCC被授權確定門檻並頒布其他通知的標準。描里沙干說,「我們必須定義相關市場,定義在那個相關市場的指標」。
該反壟斷的機構正考慮在特定產業或部門的市場份額,以作為市場支配度的一個指標。
該反壟斷的主管指出,「法律提及有關在評估是否一家特定公司可以行使市場權力方面的市場佔有率」。他說,主要地,假如一家公司擁有至少50%的市場份額,那麼它可以被視為是具支配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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