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司法偏幫罪犯

  近日香港時事新聞涉及多起有關「反動派」亂港的後續事態發展,前段日子得悉那位「傻仔健」自虐誣告「強國」即將判決,可是等了幾天還未見報導,是否延期宣判?還是記者們認為不值得繼續追蹤報導,不得而知。
  又根據近日新聞報導,一位名為朱經緯的前警司於最終審判不得上訴,維持原判,讓吾等瞭解案情原由之港人非常不忿,香港近年來多起涉及警察執法傷人的案件,都被主審法官的個人意志主導,明明大部分市民認為「執法動粗」正確,卻被那群「戴假髮」之徒亂判,傾向同情暴徒,長此下去,香港的法治堪虞。香港警察或因司法人員縱容惡徒,而趨於自保,今後面對暴徒作亂或會「走為上著」,不顧市民安危而「側側膊」,以免「熱衷」執法反被入罪,委實讓人擔憂,當今的香港,何以如此境地?思之無奈至極!
  朱警司的案件可以追溯至2014年11月,那一年9月香港爆發「佔中」事件,之後連續在油尖旺陸續發生「鳩污」暴亂,事件連帶黑色組織的乘機「博懵」,企圖混水摸魚,作為執法人員囿於職責,維持秩序,理所當然,於是拿起警棍驅逐惡徒,或因力度拿捏而令對方受傷,本來惡徒行兇根本毋須客氣對待,結果「由頭到尾都只想執法」的朱警司卻被暴徒控告而被判有罪,經過幾次上訴,依然維持原判,因為已到了終審階段,結果朱警司背負了冤情。作為港人,大部分同情朱警司的遭遇,究竟有識之士的大法官何以亂判?讓人不解。
  「佔中」是一起有計劃的「反中亂港」事件,使香港秩序陷入79天「無政府狀態」,其始作俑者者亦已查明,警方亦「預約拘留」,可是亂港之徒至今依然逍遙,多起警務人員「執法過度」的判決都已定案,倒是這群大奸大詐之徒還未定論,原因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