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令政府執行南海環境法

包括黃岩島仁愛礁和美濟礁海域

  【本報訊】週五,最高法院頒佈了保護及整修黃岩島,仁愛礁及美濟礁海洋環境的命令。
  高院的公共信息辦公室表示週五的一場特別會議,全體法官一致通過巴拉灣省漁民組織的要求,簽發保護本國這三個島礁海域及專屬經濟區命令的請願,這個命令的目的是要防止菲律濱環境法律的被侵犯。
  一個保護自然環境的命令是給予人們或組織保護生態平衡及健康的憲法權利的一個補救辦法,當國家的生態環境有被破壞的威脅。
  高院的公共信息辦公室說:高院這次簽發這個命令是要維護整修及恢復黃岩島,仁愛礁及美濟礁的海洋環境。
  四月十六日,“巴拉灣農民及漁民協會”的一個請願要求高院命令杜特地政府不可玩忽職守,必須在西菲律濱海的這三個島礁執行菲律濱的環境法律。
  這個組織指控中國的漁民及船隻在黃岩島及仁愛礁捕撈瀕臨滅絕的物種及使用氰化物(山埃)及炸藥違犯了菲律濱的漁業法典。
  他們還指控中國在美濟礁的建築活動。
  該組織的請願說:“很明顯,這三個島礁海域環境的遭破壞是政府沒有執行菲律濱的環境法律所致。”
  這個組織稱:政府對中國在西菲律濱海活動的不採取行動也違犯了國際貿易公約的保護瀕危野生動植物的法律。
  這個漁民組織提交的請願所指控的政府官員包括環境部、農業部、漁業及水產資源官、司法部,菲海軍,菲海岸警衛隊及海岸警衛隊的官員。
  菲律濱律師公會及參議員候選人人權律師陸諾,也是本案的其中請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