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印發《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海南)實施方案》

海南將開啟生態文明建設新徵程

  【中新社北京5月12日電】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海南)實施方案》(以下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分為總體要求、重點任務、保障措施三部分,全文共約1.1萬餘字,明確了建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海南)的戰略定位、主要目標和保障措施等。
  關於戰略定位,《實施方案》提出要打造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樣板區、陸海統籌保護發展實踐區、生態價值實現機制試驗區、清潔能源優先發展示範區。其中,對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樣板區,《實施方案》明確,要健全生態環境資源監管體系,著力提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構建起以鞏固提昇生態環境質量為重點、與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定位相適應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為海南持續鞏固保持優良生態環境質量、努力向國際生態環境質量標桿地區看齊提供制度保障。
  對於主要目標,《實施方案》指出通過試驗區建設,確保海南省生態環境質量祗能更好、不能變差,人民群眾對優良生態環境的獲得感進一步增強。到2020年,試驗區建設取得重大進展,以海定陸、陸海統籌的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制度基本建立,國土空間開發格局進一步優化;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得到基本解決,生態環境治理長效保障機制初步建立,生態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全國一流水平;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取得顯著進展,在推進生態文明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走在全國前列;優質生態產品供給、生態價值實現、綠色發展成果共享的生態經濟模式初具雛形,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顯著提高;綠色、環保、節約的文明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城鎮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保持在98%以上,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不高於18微克/立方米併力爭進一步下降;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主要河流湖庫水質優良率在95%以上,近岸海域水生態環境質量優良率在98%以上;土壤生態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水土流失率控制在5%以內,森林覆蓋率穩定在62%以上,守住909萬畝永久基本農田,濕地面積不低於480萬畝,海南島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60%;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0%,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2%,清潔能源裝機比重提高到50%以上。
  到2025年,生態文明制度更加完善,生態文明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生態環境質量繼續保持全國領先水平。
  到2035年,生態環境質量和資源利用效率居於世界領先水平,海南成為展示美麗中國建設的靚麗名片。
  為確保如期實現上述主要目標,《實施方案》提出了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推動形成陸海統籌保護發展新格局、建立完善生態環境質量鞏固提昇機制、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現代監管體系、創新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等重點任務,並提出要加強組織領導、引進培養人才、強化法治保障、開展效果評估、整合試點示範等保障措施。